傑出服務貢獻獎設置辦法

台灣金屬熱處理學會「傑出服務貢獻獎」設置辦法
96年9月28日第十五屆傑出服務貢獻獎評審委員會會議通過施行)
 
壹、   設立宗旨
一、    依據台灣金屬熱處理學會(以下簡稱本會)「會員委員會章則」之精神訂定本學會「傑出服務貢獻獎」設置辦法。
二、    為獎勵熱心推展本會各項會務,或對產業服務績效卓著,或執行本會重大任務成果優異者,可為傑出服務貢獻獎候選人。
貳、   申請方式
一、凡本會會員,熱心推展本會各項會務,或對產業服務卓著績效,或執行本會重大任務成果優異者,均可由推薦人推選為候選人。
二、推薦人資格:本會個人會員二人以上之連署;或本會各委員會;或本會團體會員負責人;或國內金屬材料與熱處理科技機構或產業負責人。
三、推薦方式:推薦人應提出含候選人重要事蹟與貢獻文字之推薦書一份,在規定期限內送達本會。
參、   審查作業
一、作業程序:
(一)公佈推薦辦法:本會於每年年會日60日前公開徵求推薦。
(二)推薦截止:本會於每年年會日45日前截止推薦,進行評審作業。
(三)評審:
1.初審:由本會「傑出服務貢獻獎評審委員會」審查資格。
2.複審:資格符合者,送相關領域專家學者評審,再由本會組成「審查委員會」依據相關資料,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產生得獎人。
3.核定:本會召開理監事會議,對評審結果作最後之核定。
二、被推薦人評審時應予迴避。
三、候選人及推薦人姓名、審查經過、以及最後決定之得獎人選,均應保守祕密,參與評審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外發表。
四、候選人經評審未達給獎標準者,該年度之得獎人從缺。
肆、   獎勵方式:會年度會員大會中頒贈獎牌,以資表揚。
伍、   本辦法經本會理事會議通過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 
發佈時間:3/9/2012